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1961年2月停办,1979年12月恢复重建;1987年、1995年分别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山东分院、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2010年3月经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女子学院。本招生简章在执行中,如遇国家出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中国三所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目前设有高起专、专升本两个学历层次,涵盖了文史、经管、法学、艺术、教育、理工等学科门类,实行函授学习形式,学制2.5年。
1.报考我校专科层次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报考我校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
报考我院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由国家电子注册、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女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条件合格 者可考取学士学位。
凡被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录取的学生,学籍注册后可申报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本科。
每年约在8月底9月初登陆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点击高校山东女子学院报名,后根据提示时间,到相应的县、区招生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10月下旬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考试。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6526058 86526776 86526830 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