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作为继续教育学院的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十四年的不懈努力,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现已成为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权威性的考级机构。截至目前,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总人数已达31万余人次。
培养层次
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本科
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及考试内容
培养层次 | 专业设置 | 专业方向 | 考试内容 |
高中起点本科专科升本科 | 音乐表演 | 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 | 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听音笔试 |
声乐演唱(美声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 | 演唱自选曲目一首;听音笔试 |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演唱(唱法不限)或演奏(自选乐器)自选曲目一首;听音笔试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演唱(唱法不限)、演奏(自选乐器)自选曲目各一首;听音笔试 | |
乐器维修(钢琴调律)与演奏 | 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钢琴调律专业听音笔试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乐器(自选乐器)演奏自选曲目一首;音乐基础理论;听音笔试 | ||
录音艺术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 基本功测试;个人技巧展示;自备舞蹈作品展示;命题即兴表演 |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
表演 | 影视表演 | 命题小品;声乐(唱法不限,无伴奏演唱);形体(舞蹈、武术、体操等任选一项,2分钟以内);朗诵(自备作品、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 | |
音乐剧表演 | |||
广播电视编导 | 广播电视编导 | 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命题作文);命题即兴创作;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等任选一项,2分钟以内)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戏剧影视文学 | 笔试(文学艺术常识、命题作文);考官提问(戏剧、电视、电影作品观后感,5分钟以内)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朗诵(自备作品、体裁不限,3分钟以内);命题即兴演讲;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等任选一项,2分钟以内)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化妆与人物造型 | 素描(1.5小时);色彩(1.5小时) | |
舞台艺术 | |||
戏剧影视服装设计 |
注:具体专业设置以当年批准的招生专业为准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学历(学籍)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网上校验。学历未通过校验的考生不能现场确认。
5.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6.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报名、考试事项
(一)文化课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的时间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按照省招办文件执行。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试科目:
1.专升本: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2.高起本:语文、英语、数学、史地综合或理化综合
统考科目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由统一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参考:近三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2017年:专升本85分;高起本150分(不含数学)
2016年:专升本85分;高起本100分(不含数学)
2015年:专升本90分;高起本100分(不含数学)
(二)专业加试
1.报名时间:按照省招办文件制定
2.报名方法:考生须到沈阳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沈阳音乐学院长青校区)
3.所需材料:
(1)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4)专升本考生须交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版。
4.报名考试费:100元
5.考试时间:按照省招办文件制定
6.咨询电话:024-31564285
(三)特别提示
所有考生必须完成文化课报名及考试,同时必须完成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缺一不可。
学制、学费事项
培养层次 | 学制 | 学费 |
专科升本科 | 二年半 | 8000元/年 |
高中起点本科 | 五年 | 8000元/年 |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学院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
学习、授课形式
学习形式:业余
授课形式:
1.专业课教学采用一对一或小组课的教学形式进行授课;
2.共同课在周末授课。 毕业文凭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期间修完学院和省教育厅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其它
1.本简章如有与招生政策和规定不同之处,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的《2018年辽宁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考生本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者,将取消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着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社会教育中心承担着社会艺术培训和艺术惠民工作。下设五个科室:办公室、教务学生管理办公室、社会教育培训办公室、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现有教职工258人。学院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至今教师已发表论文300余篇、专著7部、音乐会37场、省级奖项35个、省级科研课题1个。
继续教育学院将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创新体制管理,挖掘自身优势,凝聚发展动力,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推进沈阳音乐学院“双一流”建设,为积极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服务于辽宁乃至全国的艺术教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