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历经多年发展,现在已成为融成人函授教育、网络远程教育、专接本、自学考试、非学历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二级学院,同时我院与化工园区社区学院合署办公,切实承担区内居民的终身教育工作。
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凡报考我校的人员,均应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和条件,并在省内各市招办(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2、考试:
(1)凡报考我校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成人高校改革项目招生信息详见《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成人高校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3)免试对象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规定。
招生规则:
1、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借招生名义谋取私利,不得假冒我校招生人员从事非法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校正常的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人员,学校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新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符合招生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准,对录取后无法开班的专业,学校在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专业调剂或协助考生转入其他学校就读。
5、学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6、凡我校录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统一发放。
考试及录取
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试选拔方式。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学习要求确定为:数学,笔试,闭卷,卷面总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根据企业、学院选拔要求进行,总分为:150分。考试结束后,以两门总分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并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依据2017年成人高考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收费标准:
1、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收费标准文件执行。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邮政编码:210048
招生热线:025-58370589、58351656、57065133(传真)
联系人:戴老师、邵老师、张老师其他:
1、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度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
2、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8年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招生范围 |
001 | 630302 | 会计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2 | 630701 | 市场营销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4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2.5 | 业余 | 南京市 |
005 | 620407 | 眼视光技术 | 2.5 | 业余 | 南京市 |
006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7 | 540502 | 工程造价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8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09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10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11 | 590202 | 药品生产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012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5 | 函授 | 江苏省 |
南京科技职业继续教育学院依照“诚信、规范、高效、共赢”的理念,用创新的思维方式,重实干、谋发展、出成效,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搭建了“三、三、三”一体化联动平台,即:“三基点”(园区流动站、市级大师工作室、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三学院”(化工园社区学院、南京工大分院、继续教育学院)、“三中心”(园区培训中心、共享型实训中心、省食品行业培训中心),开发了校企合作、政府补贴、退役军人、社区服务等多种培训项目,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和覆盖面,努力打造江北乃至南京都市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心,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屡受合作高校嘉奖,所属技能鉴定站分别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多项荣誉,创建并荣获“江苏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