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等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空乘、空保等特有专业及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
(一)学校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高职
(三)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五)联系电话:0838—5183970、5183967
(六)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负责组织对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
(二)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成人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学校纪委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一)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1、安全工程专业、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交通管理专业: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三年,学习形式函授,学习地点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中起点升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学习形式业余,第一年学习地点为四川省德阳市千山街三段399号四川省商贸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德阳校区),第二年起转到广汉校本部学习。考生须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体检,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
3、民航运输专业:高中起点升专科,理科,学制三年,学习形式业余,学习地点为四川省德阳市千山街三段399号四川省商贸学校。
(二)入学条件: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并由省(直辖市)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三)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数执行。本科(专升本)计划全部投放到上海,专科(高起专)计划全部投放到四川。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国家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数择优录取。
同分录取规则:投档分数相同者,数学/高等数学分数高者优先;若数学/高等数学分数也相同,则外语分数高者优先。
第六章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专科:语文、外语、数学
2、专科起点升本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二)考试时间、地点
以发布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10月中下旬)。考试地点:由各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第七章 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费¥4800元/年;高起专: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4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2400元/年。
第八章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提前一周向我校请假,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报到注册后,我校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正式学籍。本科(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前,需通过前置学历(专科)审查,否则,无法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学籍。
第九章 学生毕业
各专业学生毕业时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专升本)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第十章 招生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学校从没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对我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219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
1、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报到注册是取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的唯一渠道。
2、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仅开办三年制高中起点专科和三年制专科起点本科,没有开办其它学制、层次。
3、在成人高考录取并报到注册前,我校不开办任何形式的学习班。
4、我校从未承诺包工作、包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