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月6日进行。录取将分三个层次进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考生可根据招生录取进程,了解征求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等信息。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招生计划的控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2019 年成人高校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各招生院校在核定的招生总计划内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未经同意不得变更。经过微调仍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成人高校应予减招,不得降低分数要求录取考生。
普通高校不得招收脱产班考生,成人高校招收脱产班考生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 5%。
招生院校增减招生计划必须经或市教委批准,招生院校从外省市调回或从本市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且统一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czjh.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