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
一、招生对象
省内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在职民警、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在职民警须提供警官证复印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招生专业
1.侦查学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刑事案件侦查、经济案件侦查、侦查措施与策略等,共18门课程。
2.治安学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秩序管理、社区警务、道路交通管理学等,共18门课程。
三、学历待遇
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考试录取为我院成人教育专升本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经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函授教育收费标准,函授生每人每年学费为2400元,不含教材费。面授期间,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法
根据全国成人高考工作部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届时考生必须先登陆网站:www.sd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按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领取准考证,根据主考部门通知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一般,8月报名,10月考试。考生须时常留意该网站有关信息。
六、考试科目
政治、英语、民法。
根据通知,使用本年度《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书店有售。
七、录取原则
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八、授课方式
每年集中面授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每次时间10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学院地址:
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邮编:250200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60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