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分初起专、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学习形式存在半脱产(业余)和函授(利用空闲时间学习)两种形式。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1.文史中医类:少数民族95分,汉族95分
2.理工类:少数民族78分,汉族78分
3.经济管理类:少数民族75分,汉族85分
4.法学类:少数民族110分,汉族110分
5.教育学类:少数民族108分,汉族108分
6.农学类:少数民族88分,汉族104分
7.医学类:少数民族102分,汉族102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1.文史类: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25分
2.理工类:少数民族105分,汉族124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1.文史类(脱产):少数民族85分,汉族131分
文史类(函授):少数民族85分,汉族85分
2.理工类(脱产):少数民族88分,汉族97分
理工类(函授):少数民族88分,汉族88分
3.外语(文)类(脱产):少数民族102分
外语(理)类(脱产):少数民族76分,汉族155分
4.体育类:根据有关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中起点升专科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执行。
注:区外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汉族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层次 | 科类 | 年份 |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专升本 | 文史中医类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05分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20分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125分 |
理工类 | 少数民族75分,汉族85分 | 少数民族75分,汉族90分 | 少数民族70分,汉族90分 | 少数民族70分,汉族95分 | |
经济管理类 | 少数民族75分,汉族80分 | 少数民族75分,汉族80分 | 少数民族80分,汉族90分 | 少数民族80分,汉族90分 | |
法学类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110分,汉族115分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20分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20分 | |
教育学类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15分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20分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20分 | |
农学类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05分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80分,汉族110分 | 少数民族80分,汉族110分 | |
医学类 | 少数民族105分,汉族110分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15分 | 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40分 | 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50分 | |
高起本 | 文史类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10分 | 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45分 | 少数民族120分,汉族150分 |
理工类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05分 | 少数民族95分,汉族135分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40分 | |
高起专 | 文史类(脱产)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135分,汉族145分 | 少数民族140分,汉族150分 | 少数民族125分,汉族145分 |
文史类(函授)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 | 少数民族75分,汉族90分 | |
理工类(脱产) | 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00分 | 少数民族126分,汉族135分 | 少数民族130分,汉族150分 | 少数民族125分,汉族155分 | |
理工类(函授)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 | 少数民族90分,汉族115分 | 少数民族85分,汉族120分 | |
体育类 | 根据有关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中起点升专科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执行。 |
1、考生以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安排的具体时间,按时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按要求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号、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4、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到市地招生办申领当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到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自治区招生办将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
5、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号、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录取结果(非系统或其它正式渠道公布的考生,一律为非正式录取考生)。
6、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发放给每位录取新生,考生可咨询招生院校关于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