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主要是以自学为主,没有入学考试,考生报考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将所有的专业课程全部通过即可申请毕业。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三、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关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未配合采集的当科成绩无效。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
五、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丢失准考证
应急预案:丢失准考证时,有两种情况:考前丢失,到区县招办补办准考证。
另一种是当天忘带了,此时考生千万不要自己回家拿,因为迟到15分钟,就不能参加该科考试。打电话给亲戚朋友请他们送来。要是开考前送不到,需要和监考老师协商,尽量恳求老师先允许参加考试。
没有身份证
应急预案考生没有身份证同样可参加考试,目前考试考生没有身份证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另一类是办过身份证但目前丢失,补办已来不及的。有关人士表示,这两类考生都可参加考试,但必须赶紧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