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成绩复核主要是复核评卷过程中题分累加是否是错误的,是否出现了漏评、加错分、漏登分以及其他情况。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通过以下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一)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表1)(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可下载),按要求规范填写后,须于11月20日17:30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受理考生申请后,所在地招生办要认真核对考生各项信息,确保无误后于11月21日17:30前统一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部分评卷教师会同监督检查组组成成绩复查小组,对申请进行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复查仅限于漏评和卷面给定的各题得分汇总情况,复核后如实出具《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证明表》(附表2),并及时反馈给各市地招生办,由各市地招生办向考生反馈。
登录地的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栏目,进入自考频道,点击右侧上方的“综合信息查询”按钮,再点击上方的“成绩查询”,进入后,直接点击网上《成绩通知单》下方“申请复核”按钮,选择本人当期参加考试的任一科目(包括笔试、非笔试、实践与实习、毕业论文与设计等)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复核只针对当期发布的考试成绩,不能对往期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
没有学制限制,只要考完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并通过就可以申请毕业的,因此自考毕业时间主要是看自己的学习能力,最快的考生可以在2年的时间就毕业拿到毕业证,学习能力较弱就需要较长的时间了。
有些省份是规定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而有些省份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是没有年限的限制的。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8年的规定,有一部分省份已经开始执行,比如:天津、黑龙江、江西、陕西、辽宁、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