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在考试的期间,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到其他的地区继续参加考试的这部分考生可以将考籍档案转到该地区。河北省已经公布了恢复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相关通知。
根据考试中心《关于恢复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的公告》,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转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转出办理时间:5月15日-22日(工作日);
转入办理时间:5月15日-6月15日(工作日)。
二、办理方式
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转出省和转入省准考证(号)现场办理转考手续,不得代办。
办理地点:河北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咨询电话:0311-66635330。
三、转入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6月24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http://zk.hebeea.edu.cn)的“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转入成绩。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请考生办理业务时积极配合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的防疫工作。
一、转专业情况
大部分省份转专业是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办准考证,用现在已经在用的准考证继续报考就可以了,具体要求还需要看各省自考办的要求。
二、跨省市转考情况
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自考办办公时间不同(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自考毕业证每年办理两次: 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具备毕业资格的考生,应在每年的6月初或12月初申请办理有关毕业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毕业材料的,一律不予接纳办理。自学考试考生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