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 。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
国家鼓励残疾人士参加自学考试,走自强自立、自学成才的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参加自学考试的残疾人考生,凡获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或获得数门单科合格证书、成绩优异、具有突出事迹者,还可给予奖励。获奖者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颁发奖状、奖章,并发给奖金500元。奖励名额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确定,每年颁奖一次。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遵守各级考试机构颁布的《考试须知》等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这些考试规定则会受到取消成绩、推迟毕业等处理。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才可以交卷出场。考生考试禁止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如传呼机、移动电话)和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以及任何带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凡违反规定的一律按国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