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是主要面向社会在职考生建立的,所以有很多加分照顾政策,目前共有三大照顾加分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加分投档和降分录取。
(一)加20分
年龄:年满25周岁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加20分,但值得注意的是,考生的年龄在报名当年12月31日前必须满25周岁。
身份:考生若为边疆地区考生、少数民族人士或对于国家及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也可以享受20分的加分,具体身份规定如下:
(1)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4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二)加50分
获得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在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50分。
(三)加30分
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称号的考生,在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30分。
(四)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10分。
根据成人高考的录取和加分政策可知,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成人高考中的加分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不同分值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相应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录取前,省招办首先将各招生学校上线生源情况通知给各招生高校,各招生院校核实招生计划,整个录取过程中,各成人高校与省招办通过网络联系,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