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自学考试文凭被国家承认,考生获取自学考试文凭的考生文凭可以找工作,评职称等。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上半年:3月5日8:00—14日18:00
下半年:9月5日8:00—14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登录陕西考试招生官方网站,进入“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入口”或“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登录入口”,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和网上报名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二、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1.首次报考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中心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两天内完成缴费,此后系统关闭该项功能。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有效。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第一条: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转考手续。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
第二条: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第三条:转出要求
(一)每年网上接受考生转出申请两次,上半年时间为1月1日—31日,下半年时间为7月1日—31日,其它时间不再受理。
(二)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三)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四)考生在转出时要注意,转出专业代码及课程代码必须是全国统一的国标代码,考生应按规定提前办理新旧课程替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