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已于11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http://222.85.224.179:9001 进行查询。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成绩公布时间为每年的5月下旬、11月下旬)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考点或院校上报考生成绩时,如课程名称上报不准确,会导致课程名称显示为“未知”。有此类情况的考生请联系上报成绩的单位申请更正,各单位核实后统一到我院办理更正手续;
由于各单位上报考生成绩时准考证号或姓名等信息不准确,导致生成临时档案,该类档案的信息将无法查询,有此类情况的考生请联系上报成绩的单位,申请进行档案合并。
2018年10月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成绩暂不能查询。
自考每一科考试满分为100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目60分以上(含60分)算及格,只要60分以上(含60分)就能拿到单科合格证,主干课平均成绩70以上符合申请学位对主干课成绩的要求。
实践环节考核是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
单科成绩合格证大多数省市没有时间限制,贵州也是如此,但有些地区有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
贵州自考成绩管理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教育考试院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有些地区采用网上申报毕业的形式,需要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提交申请信息,并下载《考生毕业申请表》或《考生毕业登记表》核实信息并确定签字,在现场确认的时间段内交到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