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生在完成通过了全部自考专业设定的科目后,同时符合其他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自考毕业了,本文将为大家整理2018年下半年四川自考毕业申请时需要注意的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合格成绩属同一准考证号,合格课程的专业编码、拟报的专业编码与申请毕业专业编码一致,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专业(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认证报告》)。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进行处理。
(三)凡考籍基本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毕业申请将不予受理。考生需在更改考籍工作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四)办理毕业申请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五)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六)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内,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考生,须首先确认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符合拟申请毕业的专业条件,再提出毕业申请。
(七)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证书申请表》(详见官网附件1)。
(八)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请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详见官网附件2)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学位证不是必须要考的,它和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证书,不影响本科毕业,但是,没有学士学位,可能会影响要考研,部分院校考研要求必须要有本科学士学位,同时,本科双证是当前大学生就业的基本硬件要求,所以如果自考毕业生符合条件,最好就申请学位证。
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了。一般对主干课的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英语水平有所要求,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每年有2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具体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