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青海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申请复核成绩时间: 5月9日至11日。
一、成绩复核时间
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内容
1.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评、漏阅;
3.每道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4.各科题总分及单科成绩。
三、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可到考区招办领取。
2.考生在签署考区招办意见后,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申请成绩复核。
3.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纪检委员、自考处和信息技术与统计处专门人员组成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附件2)及时反馈给考生。
1.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单”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请您仔细阅读“准考证及考场座次单”上的注意事项和考点张贴的《考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避免无意识违规。
2.请您于4月13日下午,到考点看考场(只能在考点校门口查看考场示意图,不能进入考点学校)。考试当天提前出行,考前30分钟(上午8:30、下午2:00)考生进入考点,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因素影响考试。
3.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为方便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4.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答题必用的文具(考试将全部使用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0.5毫米签字笔和橡皮擦),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电子转考
根据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71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电子转考。
转出办理
(1)办理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日至5日(工作日)
(2)办理地点: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
(3)办理程序: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提交转考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省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