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海南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供考生们参考。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关于自考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调整后的《新闻评论写作》(课程代码00658)课程试卷结构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二、多项选择题(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三、简单题(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四、论述题(1题,15分)
1、考前二十分钟,考生凭正式《身份证》、《XX年海南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目)、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其使用的应是没有储存功能计算器),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等严禁携带进考点,否则,丢失自负。
3、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XX年海南自考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准在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据了解,根据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我省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三部分。
重点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加大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学分比重,在专业核心课和选考课中均可设置含有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课程,专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可占总学分的40%,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实践性环节考核可占总学分的30%。
实践性环节考核方式可以采取论文、设计、报告、实验、实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所获得的职业技能培养、考核成绩,可作为相应的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学分。
《方案》显示,在现有课程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衔接课程的比例,在“中接专”专科专业中,衔接课程的门数可适当超过总课程门数的二分之一,在“专接本”本科专业中,衔接课程的门数可适当超过总课程门数的三分之一。
改变现有的考核评价方式,增加过程性考核环节,过程性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该学科总成绩的30%,参加统考成绩占该学科总成绩的70%。各门课程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办法由主考学校制定,经省考试局自考办审批后执行。
据悉,我省加大选考课程比例引导考生拓宽知识领域、提高综合素质,加大专业考试计划中选考课程比重,比例可提高到专业总学分的30%,考生可从规定的选考课程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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