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河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17:00后,河北2019年10月自考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17:00后。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根据《2019年4月河北自考报考简章》知悉:2019年4月河北自考成绩查询安排如下:考生可于2019年5月18日17:00后登录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查询河北自考成绩。
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简章《2019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19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自考理论课程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考生毕业证丢失者,可持毕业生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省辖市及以上级别党政机关报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自考办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毕业证书污损的,不予换证,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