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2年4月份自考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2日,考试时间为4月15-17日;2022年10月份报名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5日,考试时间为10月21-23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时凭居民身份正以及考场通知单入场。
三、考试入场,除2B铅笔、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遇试题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及条形码信息与本人不符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生入场后应按要求在《考场图像单》上签名,并按号入座,将本人考场通知单以及居民身份正(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试题卷和条形码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未粘贴条形码的答题卡无效。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将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提前出场考生直接到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并按规定抄写诚信应考承诺并签名,凡未抄写或字迹不清晰者,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停止答题并起立,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