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自学考试即将来临,2019年8月26日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
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10月19日-20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全省共设自学考试考区9个,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七台河市、鸡西市。大兴安岭地区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齐齐哈尔市考区;鹤岗市、双鸭山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佳木斯市考区;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并入绥化市考区。大兴安岭地区、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及所属县区考生到并入考区参加考试。
1. 考生进行网上注册必须使用常用手机号便于接收短信。
2.老考生报名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信息)有错误,可于9月2日-3日(工作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考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更改,除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外,办理更正其他信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指南》)
3.考生报考课程后,需网上支付费用。缴费平台为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应及时核实银行成功扣款情况。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再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课程,所支付的报考费用一律不退。考生尽可能提前完成课程报考和缴费,避免在结束的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考课程和缴费。如果考生支付未成功将在2小时内不可登陆,2小时后可重新支付。
4.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但是,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服务平台,报考论文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本科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毕业论文;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毕业论文。(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毕业论文。
5.选择沈阳市、大连市等地报考的考生,需注意两地下设考区的开考专业设置。
6.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造成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考生如忘记密码,无法正常登陆服务平台,可通过密码重置页面或通过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2019年10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可入场。
8.考生要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参加考试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其中,考生违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将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选择录用或聘用。”同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