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自学考试每年网上报名时间为9 月1 日9 时至9 月10 日12 时。现场确认时间:9 月6日至10 日工作时间(含节假日)。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 月1 日9 时至9 月10 日12 时。
2.现场确认时间:9 月6日至10 日工作时间(含节假日)。
3.打印《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时间:10 月14 日9 时- 5 - 至10月20 日15时。
4.考试时间:10 月19日至20 日。
5.成绩发布时间:11月19日。
6.申请复核成绩时间:11月20日至22 日。
(二)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1.现场确认地点:各考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2.考试地点:按照《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 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一)考生应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在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一证一单”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凶器以及手机、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准抽烟,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
(四)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考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的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考生报考时只能允许有一个准考证,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同一课程,否则成绩无效。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成绩,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区招办领取,办理毕业证时统一交省自考办审核。
(七)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之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本次考试座位通知单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与成考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八)按照要求,自2015年10月开始,参加自学考试必须采集考生每科考试笔迹信息,并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在参加考试时要认真填写信息采集卡,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包含填写说明、一段规定抄写的文字(不少于50字)、考生签名及日期、考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考生电话等)。
(九)需了解考试信息者可在考区招办咨询,或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