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国家认可的文凭,由于自学考试自身有很多的优势,因此,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
1.考生在申请毕业并办理毕业业务时,我省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考生申请毕业业务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3.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需确保在毕业业务办理期间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9年12月31日后,即将过期的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4.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处理。
5.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12月30日后。【点击查看《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6.自2018年下半年起《消防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专业代码:080622)的主考学校由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1、宽进严出
不进行入学考试,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可以直接入学,名额上不受国家计划的限制。
2、重点院校主考
如:北大、清华、人大等。毕业证书由这些院校与国家自考委联合签发,国家承认学历。
3、国家承认学历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考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