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一年组织两次,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查询自考成绩了,下面是河北省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考生可以直接点击进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河北省自学考试目前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原则上公共课程一年安排两次考试,其它课程一年安排一次考试。每一门课程安排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单元相对稳定。随着自考事业的发展和考生需求的变化,每年的考试次数今后将有可能适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