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一年可以有两次申请毕业的机会。自考申请毕业的条件是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等。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专业的毕业说明。
(七)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二)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登录系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的内容及格式作任何更改。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相关原件核验后即退还,下同)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3.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无需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特殊专业要求
1.申请办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原专业名称: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2.申请办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原专业名称: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4.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原专业名称: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毕业时,如选考05747临床医学总论、05748疾病的营养防治、05749中医营养学基础、05750食品卫生法规与监督、05751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05752烹饪与膳食管理基础(实践考核)、00988食品营养学等七门课程,须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常见的申请条件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二,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学校的要求,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学校的要求。
三,一年考两次,上半年三月上旬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都是由主考学院规定的,学校不同规定也不同,大部分学校需要单独学位英语考试,英语四级不可以代替。
学士学位的申请程序
(1)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档案材料和学士学位评定表等进行审定,无误后,会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将会被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最后由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后,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