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予办理毕业证书。
1)所有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
2)在籍考生可直接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所有考生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3)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考生本人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系统后台相片审核—网上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录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经系统后台相片审核通过后,进入远程移动端“人脸识别”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实名认证系统,确认考生信息。经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其中,报考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特殊专业的新生,须取得相关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请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基本信息。
4)试点、衔接及二学历专业新考生报名流程:主考院校根据考生类别选择报名入口—网上录入新生信息—新生本人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经系统后台相片审核通过后—进入远程移动端“人脸识别”及身份证信息采集实名认证系统,确认考生信息。经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主考院校须按考生所持的证件(港澳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录入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后按流程完成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自考毕业证书外壳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国家以前对自考成绩有效期限经历要求:每科考试成绩八年合理。可是,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成绩八年合理并并不是明确规定,国家将是不是实际操作此要求的决定权给与了各省市。现阶段早已实行自考成绩八年有效期限的的省份有:黑龙江省、陕西省、江西省、辽宁省、河南省等。像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江苏省、河北省、浙江省、新疆省、广东省、湖南省并未实行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