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青海自考成绩预计将于9月上旬展开,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将以官网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或青海教育考试网查看成绩。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到考区招办领取并填写《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考生在签署考区招办意见后,持《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申请成绩复核。
3.省考试管理中心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复核成绩告知单》反馈给考生。
一、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丢失《毕业证》或《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的一律不予补办原件,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学历证明与毕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的条件: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书面证明;
3、在省府所在地西宁市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须写明姓名、专业名称、专业层次、毕业证注册号、准考证号、发证机构全称、主考学校全称。
4、《毕业证》丢失,提供《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5、《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刊遗失声明;
6、交验两张和原件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
三、开具学历证明及成绩证明程序:
省自考办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将其内容逐项与《毕业生基本情况信息库》联机检索核实。《毕业证》丢失者经核实确认后开具学历证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丢失者经核实其成绩及学籍底册,开具成绩证明。
四、以下情况不予开具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
1、《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同时丢失的;
2、《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颁发不满一年的;
3、《毕业证》与《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有涂改痕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