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1954年创办成人教育,1978年开办专科函授教育,1993年初成立成人教育处,1995年起成为主考学校举办自学考试,1999年初成立了我校第一个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同年7月经广东省自考委批准成立开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开放学院合署办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在职、从业人员,国家普通学历教育在校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身心健康;能独立生活,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1、预报名时间:9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通过互联网进行预报名。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eea.gd.gov.cn/了解报考须知,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
2、正式报名时间:9月6日至10日,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到各市招生办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进行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
3、正式报名办法:
(1)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2)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材料、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现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须对报考信息认真核对,做到准确、全面,如有错漏,考生本人负一切责任。(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证明。
1、考试时间:10月中旬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各统一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1)高中起点专科各专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2)专科起点本科考试科目: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文史类:(含外语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3)体育和艺术专业进行专业术科加试,其他专业不进行专业加试。
3、专业术科加试时间: 10月(具体日期以广东省招生办通知为准)。加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
1、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由我校录取,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免试入学对象。(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八名,非奥运项目前六名;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六名,非奥运项目前三名;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项目前三名,非奥运项目冠军获得者。
3、加分投档对象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可加30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则可加20分进行投档:①获得地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⑤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⑥年满25岁以上的人员。(3)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士兵,加10分投档。
1、学费:按专业收取,见《201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专业》
2、教材费:采用电子教材服务,一次性缴纳电子教材费300元。
3、学费如有变动,以物价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依托苏州青颖飞帆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青书学堂”网络教学平台,实行网络教学与串讲式面授相结合的“网络+面授”教学方式,可使用PC机、手机、平板电脑等收视课程讲授、阅读教材、做练习(作业)等,每门课程教师串讲式面授(包括考试)为2天。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招生经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被录取的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经国家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询。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岭南师范学院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