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自考生可以免考相应科目,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国家认可,可以用来考公务员、考研等。
1.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00—7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方法
(1)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课程免考。
(2)考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免考申请后,须以拍照上传附件的方式提交免考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彩色照片。上传成功后视为申请完成,否则申请无效。
免考材料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上传材料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政治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使用各类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公共基础课或符合免考规定的其它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1、毕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成绩单(在相关免考课程处画√标注)
*凡使用英语、计算机类全国等级考试或其它类专业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1、英语、计算机或其它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2、英语、计算机或其它类全国等级考试专业证书在相关网站上的信息截图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相关课程的。
上传证明材料:1、结业或肄业证书2、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注册备案表(结业或肄业)3、成绩单
*其它课程办理免考,须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的条件和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由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审核后于12月18日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成绩档案”中公布。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